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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3月22日 星期二

【槍炮、病菌與鋼鐵】發明為需求之母:企業核心到個人IP



「需求為發明之母」與「發明為需求之母」這兩者間的差異,就在於我們的思維認知。要是社會中有一種普遍的需求不能滿足,或者是某件技術不如人意,人們就會期盼改善,就會產生發明。

有發明天才的人察覺到社會的需求,受到經濟或社會化的因素驅動,就會著手創新發明。有些發明家最後成功地設計出優越的產品,取而代之令人不滿的技術。要是新發明符合社會的價值,與其他技術也能相容,社會就會採納那個新發明。

從歷史中我們可以看到些例子,一九四二年,第二次世界大戰正在進行,美國政府展開「曼哈頓計畫」,目標就是發明製造原子彈的技術,並且要趕在納粹造出原子彈之前完成。那個計劃三年內就成功了,共花了二十億美元。另外是在一七九四年惠特尼發明棉機,從棉花中分離出種籽,就是因為美國南部是非常耗費人力的工作;一七六九年瓦特發明蒸汽引擎,是為了把水從英國的煤礦中抽取出來。

這些熟悉的例子讓我們以為,主要的發明是回應需求的產物。
事實上,許多發明是好奇心的產物,發明家動手腳、做出巧奪天工的物品,往往是沒有目標、藍圖的。當這些發明出來後,消費者才覺得他們「需要」那件發明。還有一些發明被遺忘了初衷,因為消費者者到它們新的用途。例如愛迪生發明留聲機主要是紀錄垂死的人遺屬,為人留下有聲書,但後來有其他商人把留聲機當作點唱機,只要投幣就可以播放流行音樂。

所以,發明往往才是需求之母

但由於新發明早期的原型多半表現不佳,很難看出有什麼用途,發明家必須獨力堅持很久,以改善他們的發明。最初的照相機、打字機和電視機,都非常笨重,因此發明家本人都難以看出他的原型是否有用,除非確定有用,才有可能繼續花資源改進。

美國政府每一年發出七萬件專利憑證,只有少數能達到商業生產的階段。相對於每一件找到用途的發明,有無數的發明根本找不到用途。甚至起初能滿足原始目的的發明,後來也可能因為發現新用途而變得更有價值。瓦特的蒸汽機原本是為了從礦坑中抽出水設計的,後來卻用來推動機器,連火車和船都用上了。

很多現代發明,表面上看起來大家都公認是哪些發明家,但這些發明家的技術或知識,都是透過之前努力所累積來的,愛迪生在一八七九年發明了電燈泡,其實一八四一年到一八七九年間,別的發明家已經發明了燈泡並取得專利。愛迪生所做的,是改進他人的發明。同樣的,萊特兄弟的載人動力飛機,也是基於前人的基礎,之前有人發明了載人的滑翔機,以及無人動力飛機等。

也就是說,最後世人接受的新發明,它們的樣子是不斷在進步改變的。

從上述所提到的,有兩點結論:第一,技術的發展是累積式的,而不是英雄憑空創造的;第二,技術發明了之後,才產生用途的問題;而不是先有需求,才刺激了發明。

從企業的層面來看,企業往往追求市場需求,而不斷迎合市場,就會產生一種結果:失去的企業的核心本質。企業的根本是要創造顧客,如果只是滿足消費者,很容易流失,因為當有比你更優秀的企業出現,消費者就會轉向對方。所以,企業更應該專注在核心領域,並且不斷創新發明,讓消費者因為品牌的力量而留下。

回到個人面來看,未來,將是屬於不斷創新發明的人,就如同知識產權(IP)例如:花千骨是個大IP盜墓筆記是個熱門IP,商業模式也就會跟著改變,每個人都會產出知識產權,而這些就是屬於我們創新發明,而企業會透過這些IP來尋找那些知識產權是他們值得投資購買。

所以,從個人、社群、到企業,整體的商業模式將從需求面轉向為創新發明面。相對來說,知識的質就愈來愈重要,只有好的質量,才能留住消費者的目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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