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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6月13日 星期一

54【槍炮、病菌與鋼鐵】制約創新(上):人與人的差距是如何拉開的?


創新是舊事物的積累,還是從憑空創造出來的?人類文明的進展中,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出這一脈絡。例如費馬在1637年所寫下的一條算式,花費了兩百多年才得出這一條式子的解,最後是由威爾斯解出證明,但在這段期間,還有許多的人如,格爾德的證明、佛賴提出橢圓曲線,到谷山提出的橢圓曲線模型的關係。這些人一步步地證明積累,最終讓式子得以完整,這就也代表著文明技術的進展,是一層一層的疊加上去的。

我們現在所知的所有知識,都是站在先人們所嘗試、努力論證而得出的知識,在我們看來一般的嘗試,對於一千年前的人來說,就可能是未知,因為沒有這方面的知識,所以要讓對方創新就顯得非常難,就如同站在十層樓跟一百層樓所看到的視野不盡相同,在創新的動能也就不同。

事實上,在過去最有名的現代發明,表面上來看沒有人會對眾所皆知的發明人有疑義,也容易讓我們忽略過去的「先驅」,例如,瓦特在一七六九年發明蒸汽機,在當時會有這想法的產生是在修理一具蒸汽機的時候所產生的,也就是說,那時蒸汽機已經發明了,最初的紐康曼的蒸汽機,是源自於沙佛利的蒸汽機來改良,而他的靈感源自法國巴潘的蒸汽機設計圖,但巴潘的設計圖也不是獨創的產物,他的點子來自於荷蘭科學家海更思和其他人。

所以,追溯發明蒸汽機的先烈,目的不在否定瓦特的成就,他的新設計的確改進了紐康曼蒸汽機(加上獨立的蒸氣凝結器,以及複試汽缸),就像紐康曼改進了沙佛利的蒸汽機一樣。



所有的現代發明,只要有完整的文獻可考,都能發現同樣的發展模式。通常大家承認的發明家,都在前人既有的基礎上改進,而前人在同樣動機的驅使下,已經完成了設計、製作原型、甚至生產出受歡迎的產品。


愛迪生在一八七九年發明了電燈泡,並取得專利。愛迪生所做的,是改進他人的發明。同樣的,萊特兄弟載人的滑翔機,也是在前人的基礎上發展成功的;從利連索發明載人的滑翔機,藍利發明無人動力飛機。惠特尼的札棉機是為了內陸生長的短纖維棉花設計的,可是他不必無中生有,因為長纖維棉花的札棉機,已經發明了千年。

因為這些人大幅改進了既有的發明,因此增加銷路,或因為他們的改進,產品才有商業利益。最後世人接受的新發明,它們的樣子也許是那位公認的發明家決定的。

但我們要討論的問題是:世界史的基本模型,會不會因某天才沒有在某時某地出生而發生有意義的變化?

這答案很明顯,從歷史上從來沒有那樣的人物。所有世人熟悉的著名發明家,既有先驅,也有後繼者。然而,這些人之所以能讓世人所記得,關鍵在於,在社會有能力利用他們產品的時候,他們做出了適當的貢獻。

所以,在現代文明的成就,主要有兩個結論:第一,技術是累積式的,而不是英雄憑空創造的;第二,技術發明了之後,才產生用途的問題;而不是先有需求,才刺激了發明。

我們的祖先,利用自然物,像是石頭、木頭、骨頭、纖維、黏土、皮毛、沙、石、礦石等,它們的形狀、大小、性質、各式各樣的在那些物質中,人們逐漸學會將特殊類型的石頭、木頭來加工,製作成工具。

而發明家就是找到一項新技術的用途後,下一步就是說服社會採用那個技術。新發明是比較大、比較快、比較強而有力的器械,並不能保證它容易讓社會接受。所以才會有無數的新發明沒有人理睬,就是在長期的抵制之後得到社會認可。

接著我們從同一社會對發明的不同態度中,大致可分為四種類型:

第一,就使與既有技術的比較,新技術的相對經濟利益較大。
第二,是社會價值與聲望,因為這因素足以凌駕經濟利益。就像有人會花兩倍的價錢買知名設計師所設計的產品,因為設計師的標誌所代表的社會價值,超過既有產品的價值。
第三,既得利益的相容程度,例如現在所用的鍵盤,是過去為了避免打字太過所設計的,但是現在技術已克服機器上的限制,但鍵盤在既得利益者下一次又一次的封殺更有效率的鍵盤。
第四,新技術的優勢判別,十四世紀時歐洲還沒出現火器,阿拉伯人把火器帶到西班牙,並在一場戰役中用火炮攻擊西班牙人,當時英國人正巧看到,並目睹火炮威力。於是在之後與法國作戰中應用,並擊敗法軍。

在不同的社會,會因為不同的理由,對新奇事物有不同程度的接受。同一件發明,在不同社會中也會有不同的遭遇。

這些因素可能包含了經濟或社會組織的關係,有的涉及到意識形態或是戰爭、中央政府、氣候、資源的不同,呈現出不一的結果。有時是促進技術,有時是妨礙技術。

對於新技術的接受模式,以上所探討的都只是近因,還沒有觸及到遠因。從人類歷史的發展來看,技術是推動人類進步的一大力量,這也可以找尋出這些創新發明的共同特徵。從人類積累創新的過程中,對應到個人層面可以得出三個結論:

首先,你所能被利用的價值,將決定個人價格,當未來大部分工作可被取代後,個人價值的體現就在於是否稀缺,而這個稀缺源於我們對社會的可利用性,當能夠被愈多社會網絡使用,因為需大於供相對提高自身價值。

如同創新的過程,單純創新並不能有價值,還必須要讓社會認同這創新是有價值,跟過去的使用經驗能大幅提升效率更好用的進步。

第二,專注需求只會從好到傑出,專注於創造會成為新領域的開創者。在還沒有汽車的時候,你問人們給它最快的交通工具,人們只會回答你給我一批更快的馬,不會想到汽車這選項,對於創造性的人才來講,除非你能在那個領域成為卓越就是市場中的第一或二名,不然就創造新的領域來發揮。

在創新的過程中定位是很重要的,當我們提到燈泡發明會想到愛迪生,想到蒸汽機發明會是瓦特。這就是定位,如果我們沒有清楚的定位,就會因時間長而迷失方向。而這個定位又可以說是我要解決什麼樣的問題來做改善。

最後是學習,創新是在過往經驗下不斷地疊加,然而,在互聯網的時代下,如果只專注在個人的領域奮鬥,就會出現一種情況,你以為你做出全球獨一無二的產品時,其實在別的地方已經有人做出來還比你早十年的時間。如果不去更新自己的知識、技能,很快就會被你所不知道的人事物淘汰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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